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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爭議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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