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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爭議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因應107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,為落實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護理人力配置及保障護理人員執業權益,特建置本通報平台,透過透明及自律之公共事務參與原則,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,相關說明如下:

1.為確保您反映的案件受理成立,通報內容請盡量填報清楚(如:機構名稱、病房或服務單位、排班日期及時段爭議事由等),並建議檢附具體之佐證資料(如排班表),以利後續調查工作進行;為避免行政稽查資源浪費,凡通報之相關資訊內容有不清或不完整,且難以判斷案件與護理人員執業權益有關者,則無法受理或進一步處置。

預覽確認

通報縣市(排班爭議發生所在地)
台北市
通報機構類型
醫院
醫院層級
區域醫院
醫院名稱
醫院名稱
醫院排班工作單位
病房
醫院病房類型
一般病房
病房名稱 / 單位代號
3A
陳情事由類別
  • 採輪班者,更換班次時,未有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
  • 經常於一週內出現白班、小夜及大夜三種類型班別(花花班)
陳情事由說明

實際發生排班爭議班表之時段

2018年6月

具體說明

小夜班(下午16時到凌晨24時)上完,下一班是早上8點的白天班,扣除掉15-30 分鐘的交班、來回通勤和梳洗時間,能休息睡覺的時間根本沒剩幾小時

具體說明
  • 20180601班表_01.doc
  • 20180601班表_02.doc
陳情人身分及資料

陳情人本人是否為護理人員

陳情人電子郵件

mimi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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